Online Media Shopping For 網路廣告代理投放 全通媒體集團 All Access Advertising Solutions 展示型廣告通常會使用圖像、文字、logo等形式的內容,因為使用大面積的圖像,所以非常容易吸引消費者目光,很適合品牌或者是優惠活動的溝通。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2013 年底、2015 年初與今(2017)年初三度修訂「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以期讓相關從業人員與一般社會大眾能對此種行為應遵守之規範,有更清楚之認識。 透過圖片或是影片的發布,再搭配輪播跟限時動態,更能讓消費者隨時注意資訊的更新,其中還有比較特別的是Reels功能,IG會依照Reels的內容類型跟用戶的興趣符合程度,推薦給未接觸過的用戶及觀眾。 「KOL網紅行銷(Influncer Marketing)」是透過具有一定粉絲量的網路紅人、部落客或是透過網路上有影響能力的人物,在自己的社群平台或其他場合來宣傳或推薦產品和服務。 把人氣轉化為買氣,也就是把粉絲變消費者並行銷量,又可稱為「網紅經濟」。 常見的行銷方式有:企業邀稿 + 活動推廣、撰寫軟性文章、直播進行販售…等。 」中有提及 數位廣告 的概念以及與傳統廣告間的區別,其中有提到兩者之間最大的不同在於準確性與靈活度。 除此之外,數位廣告 還能降低行銷成本,之前我們也提過,數位廣告具有針對性,品牌可以利用社群媒體的特性,根據年齡、性別、位置、興趣等相關變量,只向特定受眾投放廣告內容。 消費者在網路的瀏覽行為當中,很容易因為其它的訊息,中斷原本正在進行的網絡購物流程,在還未完成一筆購物的訂單,注意力就被別的東西吸引而中斷,再也回不來。 再行銷廣告就負責了把消費者找回的功用,讓消費者在其他網站瀏覽時,會出現消費者上次未完成的商品訊息廣告,喚起消費者的記憶,能再次進入網站完成結賬流程。 影音廣告素材都是以影片為主,大多是投放在YouTube平台。 一般網站有時也會出現語音廣告,影音廣告與傳統的電視廣告概念相同,適合作為品牌意識的溝通。 此外Youtube平台也是不容小覷,可觸及人數高達2,010萬人,幾乎可以說是所有人每天必看的社群平台,因為其影音平台的特性,鎖定受眾後,針對影片類型投遞影音廣告,其成效不亞於電視廣告。 許多專業的SEO研究機構調查後發現,當使用者利用關鍵字尋找資料、產品或服務時,大部分人通常只會點選搜尋結果當中最前面出現的幾個項目。 藉由優化搜尋引擎,競爭到較好的搜尋排名,甚至是排名到搜尋首頁,以提升曝光度,可以使消費者更容易接觸到。 不過,演算法會不斷的更新,網站的排名也會因此會有動盪,所以需要長期持續做好SEO,以維持在較高的排名。 數位廣告 通常也比傳統廣告更具成本效益,通過相關的機制,依據點擊次數、觀看時長等來決定廣告的費用,所以能使品牌定期衡量支出的預算並隨時進行調整。 也因此數位行銷可以利用較少的預算幫助我們接觸到更多的受眾,並且瞄準最有可能購買品牌產品或服務的潛在客戶。 本研究之管理意涵摘要如以下四點: 一、從競爭觀點出發提供廠商關於選用網路廣告平台或甚至共同媒體之建言 本研究發現在獨佔廠商情境中被棄用之低廣告效能且高廣告成本之弱勢網路廣告平台,反而可能在競爭市場結構下減緩競爭,故所謂的劣勢和優勢媒體在競爭環境中亟待重新定義。 此時網路廣告平台的出現就像是賦予廠商更具彈性的定價能力,也像是廠商間隱性勾結的利器,讓廠商得以抽取更多的高端消費者剩餘。 二、說明廠商如何因應產品差異化程度之變化以調整網路廣告平台選擇策略 根據本研究結論,在消費者對各品牌認識不深因而難以形成顯著之區辨力時,各企業擔心之首務為近乎同質商品所隱含可能相當之殺價競爭,故此時應可同時充分運用廣告效能較弱之網路共同廣告平台來減緩競爭。 但隨著品牌形象深植人心而足以產生特色時,廠商可不再仰賴網路共同廣告平台減緩競爭,而可改採各自選用不同媒體以拓展市場。 三、指出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宜增進廣告效能之時機與策略性考量 本研究發現廣告效能臻於完美的網路廣告平台仍可能為面臨競爭之廠商所捐棄,因此在競爭市場結構下,網路廣告平台極力投資廣告效能,卻可能落得顧客出走之窘境。 行銷漏斗(Marketing Funnel)以「漏斗」模型解釋客戶面對產品時的消費行為模式,並將購買前與購買後的過程劃分成不同階段。 最原始的行銷漏斗僅有關注、興趣、考慮、購買四個階段,隨著數位行銷趨勢的興起,行銷漏斗模型也與時俱進,多了「轉換」的概念,也更強調與顧客關係的維護,常用於挖掘潛在客戶、規劃目標客群市場,近年來成為行銷界最核心的戰術之一。 漏斗的形狀,代表從上至下的容量越來越少,在行銷學上就是指顧客流量的流失,善用行銷漏斗擬定策略的目標就在於減少「流失率」並提高「轉換率」。 seo 數位行銷漏斗由頂端至底端各階段分別為曝光、發現、思考、轉換、顧客關係管理與回流。 根據Hubspot資料指出,影片是第二大社群平台常用的內容經營方式,也有85%的企業運用影片作為行銷工具。 因應現在大多數人只想看影片獲取資訊,善用多媒體(例如:影片製作、網路直播等)絕對是粉專經營的一大利器,不僅提高與用戶的互動率,也讓粉專環境更加活潑友善。